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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讲述航空货物运输的收运条件
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于:2012-06-21 10:50:06    文字:【】【】【
摘要:公司主要致力于中港物流,中港进出口快递,深圳到香港物流,中港运输,中港两地进出口货物运输、派送、报关、仓储等业务,同时也代理国际海运与空运业务。

货物收运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能力,按货物的性质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收运货物。 批量大和有特定条件及时间要求的联程货物,承运人必须事先安排好联程中转舱位后方可收运。遇有特殊情况,如政府法令、自然灾害、停航或者货物严重积压时,承运人可暂停收运货物。 

  1)价值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未声明价值的,按毛重每公斤20美元计算)。超过时,应分批交运(即分两份或多份货运单);如货物不宜分开,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收运。

   2)付款要求

  ①货物的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但需注意:a. 货物的运费和声明价值费,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b,在运输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应到付,但某些费用,如政府所规定的固定费用和机场当局的一些税收,如始发站知道时,也可以预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部到付。

  ②托运人可用下列付款方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注:代理人不得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费证(MCO)或预付票款通知单(PTA)作为付款方式。

   3)一般规定

  ①根据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到达国家的法令和规定以及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②凡中国及有关国际政府和空运企业规定禁运和不承运的货物,不得接受。

  ③托运人必须自行办妥始发海关、检疫等出境手 续。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不办理“货款到付”(COD)业务。

  ④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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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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