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新闻搜索
 
 
新闻分类
 
 
新闻正文
中港物流——航空集中托运的便利及局限性
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于:2012-06-18 10:14:55    文字:【】【】【
摘要: 公司主要致力于中港物流,中港运输,中港进出口快递,深圳到香港专线物流中港两地进出口货物运输、派送、报关、仓储等业务,同时也代理国际海运与空运业务。

集中托运作为最主要的一种航空货运方式有着鲜明的特征,同时也给托运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本文就由深圳一家专业做中港物流的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下。

   1.因为航空公司的主运单与集中托运人的分运单效力相同,集中托运形式下托运人结汇的时间提前,资金的周转加快。

   2.集中托运人的专业性服务也会使托运人收益,这包括完善的地面服务网络,拓宽了的服务项目,以及更高的服务质量。

  3.由于航空运费的费率随托运货物数量增加而降低,所以当集中托运人将若干个小批量货物组成一大批出运时,能够争取到更为低廉的费率。集中托运人会将其中一部分支付目的地代理的费用,另一部分会返还给托运人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其余的作为集中托运人的收益。

但是,集中托运也有它的局限性。主要是指:

   1.由于集中托运的情况下,货物的出运时间不能确定,所以不适合易腐烂变质的货物、紧急货物或其他对时间要求高的货物的运输。

   2.对书本等可以享受航空公司优惠运价的货物来讲,使用集中托运的形式可能不仅不能享受到运费的节约,反而使托运人运费负担加重。

  3.贵重物品、活动物、危险品、外交信袋等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不得采用集中托运的形式。

附件下载:www.flsj.com.cn (已下载0次)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深圳市飞龙世纪物流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BCC  深圳网站建设 链接:复印机租赁 会议桥
深圳飞龙世纪专业提供中港物流运输,中港进出口快递,深圳到香港专线物流 互联网备案许可号: 粤ICP备1107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