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新闻搜索
 
 
新闻分类
 
 
新闻正文
公路运输的状况及四点经营方式
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于:2012-06-12 11:32:33    文字:【】【】【
摘要:公司主要致力于中港物流,中港进出口快递, 中港物流,深圳到香港物流,中港两地进出口货物运输、派送、报关、仓储等业务,同时也代理国际海运与空运业务。

    目前,全世界机动车总数已达4亿多辆,全世界现代交通网中,公路线长占2/3,约达2千万公里,公路运输所完成的货运量占整个货运量的80%左右,货物周转量占10%。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公路运 输的货运量、周转量在各种运输方式中都名列前茅,公路运输已成为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中国交通年鉴》统计结果表明,1997年我国道路运输完成货运量97.7亿吨,货物周转量5272亿吨公里,分别是1996年的99.3%和105.2%。其中货运量在五种运输方式中为第一位。到1997年底,全国有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450多万辆,经营业户270多万户,从事道路运输业活动的人员有11000多万人。

   二、公路运输的经营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运输的组织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别。

  (一)公共运输业(Common Carrier)

  这种企业专业经营汽车货物运输业务并以整个社会为服务对象,其经营方式有:

  1.定期定线。不论货载多少,在固定路线上按时间表行驶。

  2.定线不定期。在固定路线上视货载情况,派车行驶。

  3.定区不定期。在固定的区域内根据货载需要,派车行驶。

  (二)契约运输业(Contract Carrier)

  按照承托双方签订的运输契约运送货物。与之签订契约的一般都是一些大的工矿企业,常年运量较大而又较稳定。契约期限一般都比较长,短的有半年、一年,长的可达数年。按契约规定,托运人保证提供一定的货运量,承运人保证提供所需的运力。

  (三)自用运输业(Private Operator)

  工厂、企业、机关自置汽车,专为运送自己的物资和产品,一般不对外营业。

  (四)汽车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

  本身既不掌握货源也不掌握运输工具。他们以中间人身份一面向货主揽货,一面向运输公司托运,借此收取手续费用和佣金。有的汽车货运代理专门从事向货主揽取零星货载,加以归纳集中成为整车货物,然后自己以托运人名义向运输公司托运,赚取零担和整车货物运费之间的差额。

附件下载:www.flsj.com.cn (已下载0次)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深圳市飞龙世纪物流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BCC  深圳网站建设 链接:复印机租赁 会议桥
深圳飞龙世纪专业提供中港物流运输,中港进出口快递,深圳到香港专线物流 互联网备案许可号: 粤ICP备1107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