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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提醒:珠宝进出境须如实申报
近日,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一起旅客违规携带珠宝首饰进境案,共计查获钻石、黄金、翡翠、红宝石等材质的珠宝首饰46件。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当日,一名旅客随着通关旅客人流经文锦渡口岸旅检进境大厅入境时,未向海关进行申报。当其经过查验台时文锦渡海关关员发现其裤子口袋有明显鼓起,遂对其进行拦截并开展查验。查验过程中,关员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其裤子口袋内物品材质时探测仪红灯亮起,显示口袋内有金属物品,后该名旅客从口袋拿出一包用透明塑封袋封装的物品,打开后发现里面全是一袋袋用塑封袋单独包装的珠宝首饰,有钻石戒面、黄金戒托、银铜手镯、翡翠戒面等物品,经清点共计46件,重量共计94.0027克。后经专业机构的权威鉴定,该批珠宝首饰的材质包括天然钻石、合成钻石、红宝石、黄金、翡翠、银铜合金、染色石英岩等,案值约9.7万元。
深圳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