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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物流1210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运输介绍
作者:飞龙世纪    发布于:2023-11-02 17:03:29    文字:【】【】【
摘要:飞龙世纪物流,跨境电商物流,1210、9610、9710 ,一般贸易,电子单,保税区物流,都可以运输。

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又称保税备货模式保税仓发货模式,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的一种(另有直购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610)。在这个模式下,电商企业将海外进口商品以批量报关的方式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的保税仓进行仓储。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下单付款后,商品以快递包裹的形式直接从保税仓发送到消费者手中。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限于个人自用并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 

2.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 

3.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能够接受相关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的委托,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二、通关业务流程 

1.开设账册 

海关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实行账册管理,以仓储企业为单元开设海关网购保税进口专用电子账册。 

2.税收担保 

在海关备案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等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 

3.保税备货 

企业以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申报进境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批量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的保税仓。网购保税进口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 

4.清单申报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商品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比对验核通过后,企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 

5.包裹出区 

企业对放行后的《申报清单》汇总生成核注清单及核放单,办理出区手续,将包裹派送出区寄递给消费者。包裹实货出区后,电子账册上的商品数量相应核减。 

三、业备案和资质要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包括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和支付企业,应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物流企业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银行机构的,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飞龙世纪物流是香港与内地跨境陆路运输的品牌物流企业,拥有超过百台中港货运车辆,有众多跨境电商物流,保税区物流运输项目经验,是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公司、进出口工厂企业信赖的中港进出口物流合作商。这里,我们来和大家分享1210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如果您有跨境电商物流运输需求,欢迎与我们联系。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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