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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流:货物进出口的相关规定
香港对于货物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有别于内地,这里做深圳到香港物流有16年飞龙世纪物流有限公司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我们知道,香港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并无设置任何贸易壁垒,对货物的进出口经营权不设限制,但货物的进出口仍须遵守一些规例及清关程序。
★进出口清关
香港海关主要通过审阅清关文件,对所有经由航空、陆路或海路进出香港的货物作出管制。这些清关文件包括:
1. 舱单;
2. 进口证/出口证或移走许可证(如需要);
3. 扣留通知书副本(如适用);及/或
4. 其他证明文件,例如提单、空运提单、发票及装箱单等。
如有需要,海关可以查验货物。货物查验通常以抽样形式进行。
★进出口报关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任何公司或个人进口或出口任何禁运 / 受管制物品以外的货物均毋须预先向香港政府申请或登记。
尽管如此,进口商及出口商在输入或输出货物后14日内,仍须向香港海关呈交准确及完整的进/出口报关单,豁免物品除外。
报关单应以电子方式,通过港府委聘的以下三家服务供应商递交:
标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商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应课税品(小编有在另一篇文章对此进行详细介绍,感兴趣的朋友请点击进入阅读)
香港对进出口货品不设关税,只有4类应课税品须缴税,分别是酒类、烟草、碳氢油类及甲醇。(详细可咨询做香港物流运输业务的飞龙世纪物流有限公司)
★禁运物品
香港对某些物品实施进出口管制。禁运物品是指根据香港的法例,有关物品的进出口或过境均被禁止或须受管制的任何物品。
任何人士如欲进口或出口禁运物品,必须事前向相关政府部门申领牌照、许可证或证明书,并须受有关条例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