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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运输: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提升物流效率
作者:香港物流    发布于:2020-08-14 11:10:51    文字:【】【】【

【中港运输资讯】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生产生活秩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在降低物流制度、要素、税费、讯息、联运及综合成本方面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多项意见,包括:

推进通关便利化。推动港口、口岸等场所作业单证无纸化,压缩单证流转时间,提升货物进出港效率。持续推进进出口“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梳理海运、通关环节审批管理事项和监管证件,对不合理或不能适应监管需要的,按规定予以取消或退出口岸验核。

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国家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设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物流运输

降低公路通行成本。结合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改革。加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的路网运行保障,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收费权,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冷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

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降低运杂费迟交金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优化班列运输组织,加强资源整合,推进“中转集散”,规范不良竞争行为,进一步降低班列开行成本。将机场货站运抵费归并纳入货物处理费。

规范海运口岸收费。降低港口、检验检疫等收费。对海运口岸收费进行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精简合并收费项目,完善海运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研究将港口设施保安费等并入港口作业包干费,降低部分政府定价的港口收费标准。

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带动上下游物流装载器具标准化。加强与国际标准接轨,适应多式联运发展需求,推广应用内陆集装箱,加强特定货类安全装载标准研究,减少重覆掏箱装箱。

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及积极发展绿色物流。积极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建设,加快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推进新兴技术和智慧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深入推动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鼓励企业研发使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

中港运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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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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