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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物流进口:中转香港往内地货物注意事项
作者:中港物流    发布于:2020-05-05 11:49:46    文字:【】【】【

目前很多国外客户和国内签订的是FOB香港贸易条款,货物需要在香港中转,除此之外,像货物香港一日游,俗称货物香港打转、出口复进口等,也需要在香港中转。飞龙世纪物流了解到,货物在香港中转进口往内地,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中港物流公司的办公场景

1.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进口人)申报适用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时向内地海关提交下列运输单证之一的,内地海关不再要求提交“中转确认书”:

a.空运或海运进口货物,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及其委托代理人1、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等发出的单份运输单证。该运输单证应在同一页上载明始发地为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境内,且目的地为内地;原产于内陆国家(地区)的海运进口货物,始发地可为其海运始发地;

b.已实现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的自由贸易协定(如《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等)项下集装箱(货柜)运输货物,也可提交能够证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集装箱箱号码、封条号码未发生变动的全程运输单证。

 

香港机场——交货现场图

2.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进口人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交“中转确认书”:

a.经香港中转的需进行预检验的货物(包括集装箱运输及散装货物),应当提交中国检验有限公司(中检公司)签发的“中转确认书”。

b.在香港中转期间非因预检验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以及无需预检验的散装货物,应当提交香港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

c.在香港中转期间未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当提交香港海关或中检公司签发的“中转确认书”。

3.当须向内地海关提交“中转确认书” 时,进口人应当在向内地海关进口申报时在相关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填写中转确认书字样及“中转确认书”的号码。

(以上注意事项出自香港海关网)

 

中港物流的作业现场

编后语:

有部分人对当前深圳香港货运口岸的顺利通关表示担忧,担因口岸严查会影响到运输车辆出入境。做中港物流运输的飞龙世纪物流公司认为,这点大家无须担心,有消息指出,为确保国际货运畅通,相关单位落实基本条例,在安全防疫的前提下为跨境运输车辆和货车司机往来提供便利,这其中包括往返深圳香港口岸的货运。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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