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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运输专线 货物进出口香港的舱单规定
作者:中港运输    发布于:2019-11-23 09:44:50    文字:【】【】【

货物进出口香港,需要遵守相关的香港法规,才能使货物顺利通关交付。下面,由专业做陆运中港运输专线的飞龙世纪物流有限公司和大家分享:香港关于舱单的相关法例规定:

根据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第711条及第296A章《储备商品(进出口及储备存货管制)规例》第58条的规定,船运、航空或运输公司:

必须保留管有输入的禁运物品或储备商品,不得交付予进口商,直至有人向其出示有效的进口许可证;

不得接载任何禁运物品或储备商品出口,直至有人向其出示有效的出口许可证,或收到工业贸易署署长通知已就该等物品或商品发出出口许可证;及

必须于输入/输出禁运物品或储备商品后的14天内,将进/出口许可证,连同输入/输出该物品/商品的船只、飞机或车辆的舱单,一并交付予工业贸易署署长。

2006616日开始,航空、远洋、内河及铁路承运商必须使用电子舱单服务,同时向香港海关、政府统计处及工业贸易署提交货物舱。

 

如何递交舱单及纸张模式的进出口证/证明文件?

请将纸张模式的道路舱单连同进出口证/证明文件,在过境时送交香港海关文锦渡、落马洲、沙头角、深圳湾或大屿山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边境管制站。

 

请将为电子舱单而递交的纸张模式的进出口证/证明文件送往下列地点:

1.空运舱单:

香港九龙城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161604室或

赤鱲角香港国际机场

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

超级一号货运站

南座1

2.海运及铁路舱单:

香港九龙城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161604

 

工业贸易署进行的舱单查核

工业贸易署实施查核舱单制度,以确保受管制的进出口货品具备有效的进出口证,以及付运详情与获签发的进出口证上所载相符。

查核舱单的作用,是查察是否有不遵照进出口签证规定的情况,例如超额付运、付运不足、未具进出口证付运及以过期的签证付运等。(以上内容源自香港海关网)

 

任何有货经香港转运,及发货到香港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和飞龙世纪物流咨询相关中港运输流程、价格及相关货发香港专线的法例规定,确保货物中港运输全程的安全运输及交付。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

香港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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