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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
作者:香港专线    发布于:2018-12-28 17:08:53    文字:【】【】【

现在的生活中,收取快递成为不少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小编发现,现在送货上门的快递越来越少,有的会打电话叫收件人下楼去拿,有的直接放在门卫处或是快递柜里。小编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上班时间也得跑到楼下收快递。

快递员将包裹放置代收点或快递柜,对于消费者而言早已屡见不鲜,但是快递公司未经收件人允许将包裹放至快递柜、代收点显然是不合理的。

飞龙世纪物流了解到,消费者的吐糟主要集中在未电话告知收件人商量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201851日起开始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中明确了投递和验收规则。《条例》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

此外,做香港专线的飞龙世纪物流注意到,已通过的《电子商务法》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拟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有相关人士联系到“三通一达”的品牌负责人,他们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快递是否放置快递柜最好是经得收件人本人同意。如客户不同意,应与客户约定好时间,进行二次派送。如果产生投诉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具体处罚的细则没有透露。

市场上存在诸多快递驿站服务企业,为了争取用户资源并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不排除这些快递驿站和各快递企业之间达成合作协议,甚至是排他竞争性协议,以此攫取利益,这反而会伤害一些用户的合法权益,例如行动不方便的用户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护。

有律所律师表示,除非快递经营者已经事先获得收件人的同意,或者收件人直接指定代收点或快递柜作为收件人代收,则并没有权利强制代为收取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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