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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物流:货物经香港中转享有关税优惠
作者:中港物流    发布于:2018-09-10 17:26:15    文字:【】【】【

据中港物流资深人士表示,为鼓励业界优先选择香港作为货物中转地,早前国家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签订《自由贸易协议项下经香港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合作安排,与内地相关的贸易伙伴经香港中转至内地的货物,可享有内地的关税优惠。

 

飞龙世纪物流了解,“中转易”计划为中转香港货物提供监管服务及签发证明货物未再加工的《中转确认书》,其服务范围包括内地签订的十三项“协定”。

除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内地与台湾两岸以外,有关服务将扩展至其他地方,包括韩国、澳洲、巴基斯坦、冰岛、瑞士、智利、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孟加拉、印度、斯里兰卡及东南亚国家联盟的货物。

 

  根据 “协定”,货物一般须在内地和“协定”签署国家/地区之间直接运输,才可享有关税优惠。如符合特定要求,经香港中转的货物亦可被视为直接运输而享有关税优惠。根据“中转易”计划,香港海关会提供监管服务,按规定签发《中转确认书》,以协助贸易商向入口地的海关申请优惠关税待遇。

另外,在优化安排下,部分中转香港的货物无需向香港海关申请《中转确认书》,仍可享有关税优惠,例如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从台湾中转香港往内地的部分货物。有关安排有助减轻业界运作成本,以及缩短运输时间。

 

  “中转易”计划属於自愿参与性质,业界使用这项服务,需要缴付有关费用。此计划有助中转香港货物享有关税优惠,加强香港作为区内物流枢纽地位,以配合香港在“一带一路”政策上促进商贸物流方面的发展。

深圳到香港的中港物流行业专家表示,香港在运输物流方面一直有优势,也是国际知名的贸易港,国家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倡议者,未来商机无限,相信“合作安排”能够进一步巩固香港贸易中转港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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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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