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新闻搜索
 
 
新闻分类
 
 
新闻正文
深圳到香港物流海关提醒:携超过50克黄金过关应申报
作者:深圳到香港    发布于:2016-01-05 09:46:54    文字:【】【】【

近日,罗湖和皇岗口岸已查获近十宗携带超额黄金制品入境的个案。深圳到香港物流海关提醒,如超过50克黄金及金饰,就要向海关申报征税,否则若被怀疑走私漏税,要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到香港物流

近期,国际黄金价格连续出现大幅跳水,并创30年来最大跌幅纪录。由于深圳毗邻世界黄金珠宝三大交易中心之一的香港,而在香港购买黄金要比在内地便宜不少,因此吸引了很多旅客前往香港购买黄金。金价下跌的诱惑使得不少内地居民纷纷前往香港“抢金”,更有甚者一出手就是几十万,但往往在返回深圳的时候,被海关查扣。

香港、澳门的金价较之深圳一克要便宜几十块。但海关部门表示,带回深圳的产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在一般情况下,超过50克黄金及金饰就须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就会视同进出口货物,要征税才可放行。

深圳海关表示,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在一般情况下,超过50克须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出口货物。须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予以征税放行。如果是带黄金出境则更加严格,因为黄金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资源性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口黄金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专用许可证件,出境旅客携带黄金也应向海关主动申报,数量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一般是为50克以下)。

50克黄金折合香港1.3两,买几条金链或一只龙凤镯,已经达到申报标准。皇岗海关关员表示,近期查获的黄金制品,主要为金饰,如金镯子、金耳环、黄金吊坠、黄金项链等。凡隐瞒不报或者用其他方法逃避海关监管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走私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深圳市飞龙世纪物流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BCC  深圳网站建设 链接:复印机租赁 会议桥
深圳飞龙世纪专业提供中港物流运输,中港进出口快递,深圳到香港专线物流 互联网备案许可号: 粤ICP备1107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