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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农村物流发展 助中港物流企业联盟
作者:中港物流    发布于:2015-03-13 10:56:14    文字:【】【】【

中港物流网站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会同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旨在全面提升农村物流发展水平,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
  《意见》提出,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支持,统筹农村物流发展,将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强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衔接,实现统筹布局、资源互补、共同开发,逐步完善以农村物流枢纽站场为基础,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意见》以政府为引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打通链条的薄弱环节;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为农村物流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意见》提出,支持邮政和快递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地区,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的双向快捷通道。
  《意见》还要求,各地优化物流运输组织,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至乡镇、沿途建制村间的双向货物运输配送服务。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村物流经营主体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
  在这个过程中,四部门还将努力推进农村物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村物流市场主体信用披露与服务制度,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诚信系统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持建立统一的诚信监管信息平台。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村物流装备,加快农村物流各级信息平台建设等具体举措,从根本上提升农村物流的专业化与信息化水平。

未来,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联盟共同发展将成为农村物流主体。《意见》提出,一方面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鼓励、支持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延伸农村经营服务网络,推动农产品物流企业向产供销一体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引导支持中小企业联盟发展,鼓励中小商贸流通、物流企业采用联盟、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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