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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物流知识课堂:关于转关及其办理手续
作者:中港物流    发布于:2014-12-08 17:57:17    文字:【】【】【

中港物流课堂开课了,这一期为大家讲解,什么是转关及其办理手续。

名词解释:

  1. 出口转关:货物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住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放行。(启运地——出境地)
  2. 进口转关 :从进境地入境到指运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进境地——指运地)

在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时,申请人应按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并交验下列单证: 

出口转关手续:

需办理出口转关运输的货物,在向起运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时,应加填《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一式二分。

进口转关手续:
   
1) 向指运地海关提出转关申请在指运地报关行录入、打印“进口转关货物联系单”,并加盖申请单位报关帐,连同以下单证向进境地海关申请办理转关手续: 
    A
、 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货运单证;
 
    B
、 如申请办理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转关运输货物,还应交验进口许可证,如属保税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海关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
 
    
2) 向进境地海关申请办理转关手续,申请人填报一式三份《进口
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并联统一下单证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
 
     A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关封一枚;
 
     B
、进口货物提单、发票、装箱单等货运单证;
 
     C
、如申请办理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转关运输货物,还应交验进口许可证,如属保税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D
、海关核发的承载转关运输货物的车辆或其它运输工具监管本;
 
 (3) 进境地海关审核(包括查验)后,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转关手续,并将一联转关申报单封交申请人带交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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