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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城市配送环保区
欧洲多个地区在城市内建立了城市配送环保专区,早在20世纪末,瑞典就在斯德哥尔摩、
哥特堡、马尔摩、隆德的中心城区设立城市保护区(The Environmental Zones),对货运车辆的
DPM(diesel particulate matter,柴油颗粒物质)、HC等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严格的控制标准,以
提升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该项目仅允许车龄8年以下的柴油货运车辆进出环保
区,车龄15年以上的车辆禁止进入环保区,除非这些车辆安装经许可的排放控制设备后,才
可以进入环保区。该项目实施一年后,对其项目效果的评价显示:DPM减少25%,HC减少
10%,NOX减少8%,总噪声的强度也明显降低,
德国联邦政府出台法规,要求各州政府在主要城市建立“环保区”。并在其“环保区”相关
法规规定:尾气排放仅达到“欧洲I”标准的汽车禁止驶入“环保区”,达到“欧II”及“欧
III”标准的汽车进入环保区的有效期截止到2010年。2010年以后,所有汽车都必须达到“欧
IV”标准,否则将被拒之城外。在英国伦敦,交通部门发起了一项“低排放区”的倡议活
动,该活动旨在减少城市交通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该活动将使用一批摄像机监控大型
柴油货车的废气排放,并对其中排放超过欧标的货车实施大额罚款。此项措施将有助于改善
伦敦的空气质量,以保障数百万伦敦居民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