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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关于内销保税货物审价问题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4-03-04 10:07:52    文字:【】【】【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414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4-2-7 

【生效日期】2014-2-7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发布)的有关规定,现就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其质疑、磋商和告知的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的法律文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内销保税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予以审定。

  本公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200533号同时废止。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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