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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年底赴香港“扫货”入境特别提醒
作者:    发布于:2013-12-14 09:10:26    文字:【】【】【
摘要:由于临近年底,旅客赴国外、香港等地购买名牌手袋、名贵手表、金银珠宝等奢侈品带入境的情况明显增多,由于一些旅客对海关监管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违规行为屡有发生。

  深圳报关公司从深圳皇岗海关获悉:近日, 一位港籍旅客和两位内地旅客拖着3个同样型号的大行李箱从皇岗口岸旅检入境大厅入境,未向海关作任何申报。在行李箱过X光机检查时,关员发现,3个箱子内满满装的全是皮包样的物品。

 

  关员立刻进行开箱检查,结果,20只款式各异的崭新HERMES牌手袋、还有6个精美的崭新HERMES牌高档钱包呈现在关员眼前。据初步估算,这批皮包价值超过170万元人民币。

 

  三名当事人称,这些皮包都是港籍旅客赴阿根廷购买,由于当地价格相对便宜,该旅客便大量购买,准备带往内地转售赚取差价。由于皮包数量较多,该港籍旅客便请两名内地旅客协助其一齐“拖”过关,结果被海关查获。

 

  据记者了解,目前临近年底,旅客赴国外、香港等地购买名牌手袋、名贵手表、金银珠宝等奢侈品带入境的情况明显增多,由于一些旅客对海关监管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违规行为屡有发生。

 

  皇岗海关负责人解释,大家外出旅游都要购买物品带回国,在境外购买的“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是完全可以带入国内的,但是如果“疯狂扫货”,购买的商品超过了免税额度,在过关时就要向海关申报,缴纳税款。未申报或申报不实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强调,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根据情况进行免税验放、征税验放、退运或罚没,都是依照《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国内经济秩序,打击“水客”走私和非法“代购”。

 

  海关人员特别提醒,如果出境时携带了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名牌包等物品,应主动申报,这样入境时凭借出境时填写的申报表可免予征税。

 

  对于公众广泛关注的名包的后续处理问题,皇岗海关负责人表示,海关对于罚没物资有明确的操作程序和审批程序。公开拍卖是海关处理罚没物资的主要方式。对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流通的罚没物资,海关委托地方政府制定的公务罚没物资拍卖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拍卖,海关拍卖公告一般发布在海关门户网站、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上,市民可及时登陆获得拍卖信息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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